基礎知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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區域中心與直接 EB-5

速覽

區域中心投資人將資金匯集投入經過審核的專案 (80 萬美元)。直接 EB-5 則須自行經營事業並親自創造 10 個工作 (105 萬美元)。

超過 95% 的 EB-5 投資人選擇區域中心。經濟、移民與時間成本上的差異十分顯著。

  • 區域中心:與其他投資人共同投入 SEC 監管的專案。透過間接經濟模型 (RIMS II) 計算就業創造。鄉村 80 萬 / 都會 80 萬 / 基本 105 萬。
  • 直接 EB-5:自行創立並經營事業。須在 2 年內創造 10 個 W-2 雇員。日常營運責任。基本 105 萬美元 (位於 TEA 為 80 萬)。
  • 風險型態:區域中心將執行風險分散於多位營運者。直接 EB-5 將風險集中於您自身經營能力。
  • 時程:區域中心投資人通常為被動投資 (有限合夥人)。直接 EB-5 投資人為 W-2 主動管理者。

直接 EB-5 適合具有美國事業計畫的資深營運者。其他投資人,區域中心是主流選擇。

Beyond 如何處理

Beyond 是區域中心擔保人,自有經核准專案 (Beyond Paradise 1)——意即無第三方費用、直接負責、誘因一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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